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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总是需要具备某种美德的。
无论是用来作最简单的果腹,还是为了追求美味,当然还有用以养生,或者沿袭某种传统,哪怕用来摆阔,甚至用来壮阳,它总得有那么点美德。
只有极少数的食物在我心里是毫无美德,大可不吃的,槟榔无疑是其中一种。
最早对槟榔产生反感的原因是不喜欢人嚼槟榔的吃相。
那是一个在海南五指山下的村庄,傍晚,一群中年男人围坐在树下嚼槟榔,边嚼边吐出血红的汁水。地上一小摊一小摊的,像鸡在呕血。
他们冲我一笑,露出被槟榔染黑的牙齿和血红的牙龈,那个笑容之可怖,从此让我对他们嘴里的这种小果子产生了恐惧感。
人们为什么要吃槟榔?书中记载,槟榔具有某种药效,能提神,甚至热带人民吃它能避开林间瘴气的侵袭。而据说东南亚的妇女则是为了美容,有相当多的传统村落相信被染黑的牙齿才是最美。
只是,现在有人居住的林子里恐怕汽车尾气比瘴气更多,哪里还用得着以槟榔躲避。而牙黑为美这种风俗,也早已式微了吧。倒是早在2004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里,槟榔早就被认定为一级致癌物质。
致癌在硬核老饕心目中不是件事儿,吃河豚肝还会死呢,可据说是人间至味,每年还是有人冒着死也要吃上一吃。前段时间又开始流传“毒蘑菇又美味又high”这种让人心痒的危言,同样,有不怕死的人打算蹲在医院门口,来来来,我与你干了这碗清炖浓缩见手青。
可冒死吃一样东西的基本原因,是食物本身需要足够好吃。
第一次在湘潭,当地槟榔消耗量估计应该排全国第一,甚至被当作了地方特产。湘潭吃的是腌制过的干槟榔,吃法很简单,拆开包装放到嘴里嚼就是了。
初吃的时候没有太多愉悦感,甜甜的,有些香料气的一块小木柴。五分钟过后,面红耳赤地开始心跳起来,只觉得两颊滚烫发木,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圆睁着双眼冒出光来,心脏一直在咽喉位置剧烈跳动,四周开始摇晃,然后我缓缓地倒在沙发上。
迷糊中只听到别人在旁边说:“有一些不法槟榔商家,也是会用罂粟壳的水来泡槟榔……”晕过去二十分钟才又缓缓醒来,恨恨地吐掉嘴里的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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